「耶穌在世時,為何不用自己的名聲、能力,廣招人馬,加速宣教的速度,只找來12門徒這一小撮人繼承?」
《宣教心視野》第19章問的這個問題,讓我想了蠻久,的確,我讀新約有時也覺得神若再多施展一些厲害的神蹟,例如在王的面前飛天,或是想殺他的法利賽人面前降下火,這樣對於他樹立威能,應該很有幫助。為何不?
洛桑世界福音大會創辦成員之一、Robert E. Coleman的洞見是:「耶穌的一生從不隨心所欲,由他而出的每一件事、每一句話,都是神的計劃一部分,祂沒有偏離過。」
同時神知道,如果透過個人炫技魅力、引來百萬支持者,但是當祂復活升天了,卻沒有人能持續監督、在人生道路上給予真理的引導,這些人很快就會成為「假神的獵物」,如同聖經所說的,無人牧養的群羊,無助地四處遊蕩,漫無目的。
因此,他才會看重這小群門徒,透過生命影響生命,成為第一批領袖,慢慢發散出去,雖然也有群眾之間的服事、佈道,但最多心力還是花在門徒身上,祂近距離栽種他們的生命。使他們起初雖然微小,但後來卻如約17:20說的,人們「因他們的話而信主」,福音透過門徒活出來,口耳相傳、代代相傳,第19章說到「開始時人少不是問題,只要能不斷增長,這是神的教會最終獲勝方式—藉著認識救主的人,被聖靈感動,去向他人傳揚福音。」
我相信耶穌真的是看透人性的軟弱,選擇慢慢來,不管有多少戰役一時失利(看看耶穌死後,多少天災人禍、戰爭飢荒、核彈威脅、道德敗壞的公眾人物們),但最終的勝利已經在握,「陰間的權柄,不能勝過它(教會)。」(太16:18)
對於你我來說,領受的就是一個確切的命令,透過聖靈給我們能力,直到地極做祂的見證,出去傳福音,一定要highlight這句作者的結論:「福音不是我們生命裡可有可無的附屬品,他就是我們蒙召行事為人的核心!」
這一刻我回想自己蒙召成為基督徒、行走的教會,突然覺得充滿光榮感和意義,從一開始,祂就從永恆中看到有一天棒子會傳到我手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