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為外邦人使徒的保羅,從起初就站在宣教運動的最前線,透過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,一字一句記下了這些先鋒的行動,一開始提到了彼得、雅各、約翰和其他使徒,到了第九章,彼得還在持續,到了第十二章之後,彼得只出現了一次,其餘所有的注意力,都在保羅身上!
保羅的宣教原則有哪些值得我們效法呢?在《Kairos把握時機》第三課當中,有七個面向來探討:
1. 呼召:保羅蒙召要對外邦人傳福音(馬其頓的呼聲),無論是被關起來、被審判多次,他都願意持守。
2. 異象:這是他的志向,羅馬書15:20-21「我立了志向,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,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。就如經上所記,『未曾聞知他信息的,將要看見,未曾聽過的,將要明白。』」經文中「未聞福音之地」,不斷地召換他前行。
3. 裝備:保羅是羅馬公民,可以自由往來羅馬帝國,出生於外邦城市大數,也接受最嚴謹的聖經訓練,是很有學問的法利賽人、猶太公會的議員,這樣的背景,有利於他的後半輩子服事。
4. 團隊:他的團隊包含外地人、本地人,例如底馬、路加、馬可、亞居拉與百基拉夫婦,有一群忠心愛主的團隊同工,同心合意的事奉,以致於能夠在小亞細亞,甚至是羅馬帝國管轄之地區,把基督的福音遍傳,建立起為數不少的教會。
5. 策略:保羅的事工集中在大城市,希望從人多的地方往人少開展,建立核心教會後,他就留下同工扶植,自己繼續往前走。
6. 信念:羅馬書1:16「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。」保羅堅信福音的大能,無論遭受任何逼迫,對神有絕對不動搖的信心。
7. 適應力:林前9:20-23「向猶太人,我就作猶太人,為要得猶太人;向律法以下的人,我雖不在律法以下,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……無論如何,總要救些人,凡我所行的,都是為福音的緣故,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。」保羅到了像哥林多這樣的海港城市時,有能力向多種信仰、語言、文化匯集的人民傳福音,無意將自己的文化強加於他人,反之,自己成為他要得著的人。
兩千多年後回頭來看,仍舊讓人對這位偉大使徒的智慧、思想與行動力,深感佩服!